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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只想安份守纪的做我的工作。经理,我爹在家里等门的,我想先走了。”

“啊!该吃饭了。”他拉着子斌的手走进饭厅。

吃饭的时候,麦尊尼把最好的菜夹给子斌吃,又开了轻音乐增加情调。

丁子斌当时的心情非常矛盾,一方面高兴,另一方面又担忧,高兴老板对自己那么好,可是,又担心这个经理别有用心。

晚饭后,麦尊尼本来还要多留子斌一会,又说要带他上夜总会,可是,子斌担心父亲因为等门而累病了,因此坚持要走。

麦尊尼见留不住他,便叫司机送他回去了,他还送了一盒猪rou干给子斌,叫他拿回去孝敬父亲。

子斌是感激他的,可是,总觉得他的态度有点不正常。他对人太热情了。

子斌被召到经理室。

“坐呀!”麦尊尼满脸笑容,交了一只盒子给他:“看看喜欢不喜欢?”

子斌揭开盒子,里面是一只金光闪闪的名厂男装表。

“好看吗?”

“很名贵!”

“喜欢吗?”

“我不会喜欢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不过经理的手表的确既名贵,款式又好。”

“送给你的,戴上它。”

“经理,我不敢接受这么名贵的礼物。”子斌把手表政下:“心领了。”

“你的手表很旧,旧手表一定不准时,是快了几分钟丕是慢了几分钟?”

“快了几分钟,所以,我不用担心会迟到。”

“可是,却难避免早退。”

“我永远是最后一个离开写字楼。”

“收下它,算是你工作勤奋的奖励。”

“我上班没几天,勤工奖应该在年尾发的,经理……”

“收下它!”麦尊尼面孔一板,声音也粗了:“这是命令!”

命令?不错,上司是有权命令下属,何况他又是老板?而且,他只不过送手表给子斌,并没有叫他做什么作jian犯科的事。

子斌也想到老父”他一直说,丁家几代都没有受过教育,代代目不识丁,如今子斌能念完高中又会考合格,而且成绩优良,可以穿西装,斯斯文文做个白领阶级,是丁山有福,丁老爹经常鼓励儿子,要努力工作,千万不要令他失望。

“如果你尊重我,收下它!”麦尊尼补充一句。

至此,子斌没有勇气反抗了,他只能拿起盒子,说声谢谢。

不过,他并没有把手表带上,一个小文员,戴个名牌手表,身份不配。

回到座位,李艾嘉低声问:“经理叫你进去干什么?”

子斌苦笑一下。

“又请你吃饭?”

子斌摇一下头。

“送礼物给你?”

“经理经常送礼物给职员?”

“我就没有受过他的礼物。”

“你的工作也很勤快呀!”

“可惜,他看我不顺眼。”

“他喜欢怎样的女孩子?”

“他喜欢你这一型的男孩子。”

“荒谬,男孩子怎会喜欢男孩子?”

“李艾嘉!”林主任走过来:“你是来工作的?还是来谈天的?”

李艾嘉和子斌都不敢再说话,子斌埋头工作,好一会,有人叫他:“子斌!”

子斌回头一看,是经理。

“怎么这样勤力?真的要拿年尾的勤工奖?”他笑着问。

子斌这时才发觉;所有的职员,已经全部下班,写字楼就只有他一个人。

“我还有很少工作就做完了。”

“我等你!”他拉了一张椅子坐下来:“下班之后我们一起去吃茶,奖励你超时加班,毫无怨言。”

“经理,今天我不能侍候你,因为我爸爸……他有点不舒服,我要早点回家。”

“刚才我已经替你打电话回家,也找到丁老伯,他说他很好,叫你不用担心他。”

“这……”子斌又急又气。

“快六点了,走吧!明天再做。”麦尊尼拉住他便往外跑。

吃完下午茶,麦尊尼又要子斌陪他买钓鱼具,到处逛街一直到傍晚,麦尊尼提议去吃晚饭,子斌真的心烦了。

子斌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陪麦尊尼吃了晚饭,他以为今天总该完了,可是,吃过晚饭,麦尊尼又提议去“的士够格”喝酒。

子斌虽然战战兢兢的要保住他的工作,但是,他潜意识的反叛性是相当强烈的,他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经理!现在已经快十一点钟,我必须回去了。”

“你家里除了世伯,又没有别人,不是约了女朋友吧?”

“我怕老爹为我等门。”

“啊!哈……”麦尊尼一阵地笑:“我还以为你担心什么,刚才我已打电话给世伯,告诉他你工作还未做好,我们整个写字楼都要开夜工,我叫他不要等你门,因为,你不回家睡觉了。”

“我不回家睡觉?”子斌叫着:“要是我爹不等门,二房东十一时就会关大门,我今晚露宿街头?”

“怎么会,你可以住在我家里,我家有客房,我们都是男人,放心,不会有人说闲话的。”

“我只是个小职员,不敢高攀。”

“我们是好朋友。”麦尊尼用手按着他的手:“我们之间,不必分什么彼此,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如果你喜欢,我可以让你做副经理。”

“我凭什么做副经理,我资历不深,只不过是个中学会考毕业生。”

“别傻气了,做副经理,用不着硕士,博士。只要我认为你可以做,那就行了,我是老板,必要时,你还可以做经理。”

“那你呢?”

“我做董事长。”

“假如我想做副经理,我需要替你做些什么事情?”

“听话!首先,乖乖地陪我去‘的士够格’玩个痛快。”

“就那么简单?”

“傻小子,我不会叫你去打劫银行的。”麦尊尼叫侍者结账,然后叫司机送他们去附近的“的土够格”。

丁子斌活了十七年,还没有到过这种地方,音乐声,嬉戏声,欢笑声,好多人在跳舞,跳得很疯,跳得很狂,那一阵阵红色的灯,蓝色的灯,黄色,紫色……烟雾弥漫。麦尊尼找了一个很僻角的座位,要了两杯酒和一些小食。

“给我一杯汽水好不好?”丁子斌已不再那么害怕麦尊尼。

“啤酒吧!喝不醉的。”

“啤酒也是酒啊!我爹不高兴的。”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