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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这些嘛。但不能送钱,起码不能一上来就送钱,这样太俗气了,听说之前就有个直接跑过去送钱的,却被连人带钱一并请出去了。”然而就在陈子烨说完之后,唐浩初跟还没走的谢天天补了一句:“再加三百银元的打赏。”三百银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几年都赚不来的巨款,对于接连开了两家盈利极好的工厂的唐浩初却是九牛一毛。待谢天天送完东西离开,跟在容可身边伺候的丫头莺儿立马兴奋地把银元和花一并放到容可面前的妆台上,“姑娘,有人给了足足三百银元打赏呢!”“不过是身外之物,俗不可耐,”容可看也不看那袋银元,只管训斥莺儿说:“不是说了不准收钱吗?”莺儿委屈的解释道:“那人说是代他们家少爷送的,我根本推不掉,他身上还配着枪,表情也很凶,怪吓人的……”容可因配枪两字而皱起眉。其实枪并不算什么,多年以前民间的非法枪支就泛滥成灾,但如今北州政府为了控制匪患和走私颁布了枪支管理条例,每个有枪的人都要办理枪照,办理条件极为苛刻,眼下正是明令执行的时候,街上带枪的明显少了许多,富豪们哪怕私自藏了一大堆枪也不敢高调外露。记得前日来看她的财务部长的独子陈子烨都只是自己带了一把,身边的手下并无佩戴,这个打赏了三百银元的人却能让手下也配枪,身份肯定不一般。容可这才把视线转到钱和花上。是一捧很艳丽的玫瑰,花间有个卡片,上面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个落款:唐。尽管人人都知道北州大帅姓唐,但有些东西摆得太高了,就会觉得遥不可及,哪怕天天提起,真正遇到的时候也未必能想到。所以容可完全没朝大帅或‘太子爷’那边想,只在自己已知的权贵里搜了一圈,找寻无果,便放弃了。又想着自己并不是天天都上台,而是间隔三天才表演一回,说不定下次上台的时候,对方就不会来了。却不料下次表演结束,收到了同样的花和更多的打赏。这次是五百银元,花间卡片上的落款依旧是一个唐字。五百银元实在不是小数,只有被宠坏了的二代们才会如此挥霍,容可左思右想,仍然没想到对方的具体身份,只觉得对方肯定是个被宠坏了的富二代,不懂挣钱艰难也不知民间疾苦。直到又一个三天过去,转眼到了本月的最后一次表演,她不仅知道了对方的身份,甚至亲眼见到了对方。月底正好是国定纪念日的假期,政府和学校都会放假,来金玉门的人也跟着增多了,鼓掌和叫好声都比平时大一些。待容可终于表演完毕,坐在后台卸妆,就听到莺儿急急跑过来报告:“姑娘先别卸妆,掌事的说有贵客要来看你,马上就过来了!”容可却依然不紧不慢地把口红给擦掉了,道:“什么贵客,不过是仗着有钱有势横行霸道的纨绔,或者只图一时颜色好的好色之徒,我卸了妆再去见才更好呢。”——唐浩初刚一走到化妆室门口,就听到了这句话。脚步微微一停,立马觉得更放心了。这种性格的女孩子,待他追满两个月之后,定不会因他的停止追求而产生什么困扰。旁边的人却全都吓坏了,尤其是亲自领着唐浩初过来的经理和掌事,差点就要给唐浩初跪下了,结结巴巴的试图解释道:“唐、唐、唐大少,容可她只是……”“没事。”唐浩初的语气很淡,好让人忽视他软软的小嗓音,“你下去吧。”掌事的詹青诚惶诚恐地站在那不敢下去,唐浩初也没管他,径直推开门迈进屋。谢天天以及唐浩初新提拔的另一个手下刘英忙无声无息地跟了上去,其他黑衣配枪的保镖则安安静静地站满了楼道,整层楼只能听得见唐浩初一个人的军靴在木梯上踏出优雅又沉重的声响。虽然唐浩初十五岁才进军校,至今为止只在军校待了短短三年,但他的各项成绩比在军校学了五六年的毕业生还优秀。在部队立足自然不能单靠军校的成绩,而是能打仗和打胜仗,于是唐立明赶在儿子毕业之前从装备最好的使卫队里挑出了一个实力超强的团,将骑兵、炮兵、工兵、辎重等全配齐了,命唐浩初带着这个团剿匪,先打两场立威的仗。上次容可表演,唐浩初便是因剿匪的缘故没来,只让人给她送了花和银元,这次来得也很匆忙,甚至连剿匪穿的军服都没有换。屋里的人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停了话语,并在门响的那一刻齐齐转头,只见一个修长挺拔的人影踏进房内,身边还跟着两个随从。但众人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甚至不由自主想起那句‘皎如玉树临风前’。他穿着军装,气质冷冽又矜贵,腰间除了手枪之外还佩了一把军刀,脚下是一双漆黑的高筒军靴,仅一个侧脸就足以让人痴迷。容可一时愣住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轻声道:“请问你是?”轻易不说话的小大佬言简意赅:“唐浩初。”容可因这个姓氏想起了卡片上的唐字,忍不住就直接问出口:“唐先生,您之前是不是让人给我送过花束和赏钱?一共有八百银元,数额实在太大,我不能……”话没说完突然听唐浩初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容可。”她下意识止住话头,应声道:“……啊?”“这是艺名吧,你自己取的吗?”明明不管遇到多大的老板或贵人,容可都是爱搭不理的态度,今天却不知怎么回事,认真点头答:“嗯,当时掌事的要求每个人都得起个艺名,我就取了这个。”“周旋可则,容止可观,进退有度。”唐浩初抬脚朝容可缓缓走了两步,“是个好名字。”容可又愣了愣。她当年取艺名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知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唐浩初的这句诗却拔了一个新高度,让她一听就觉得喜欢。抬起头,撞进那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漆黑眼眸中,穿着军装的少年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有藏于刀锋下的冷酷,又有孩童般的通透和纯真,当然更多的是难以忽视的逼人气势,甚至险些掩住了他精致无双的眉目和俊美如玉的容颜。容可突然觉得自惭形秽,并后悔卸掉了眉毛和口红,自己此刻的模样肯定没有在台上那么好看了。所幸唐浩初停了脚步不再往前,和对方留了将近一米远的礼貌距离,言简意赅的继续道:“之前看了你的表演,十分喜欢,所以才让人给你送花。”说着从怀中拿出一物递到容可手上,补充说:“只是一个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其实是系统警告唐浩初不能简简单单的只送钱,要送对方喜欢的东西,所以唐浩初换成了首饰。红色的玉簪柔和又莹润,极精细地雕刻着凤鸟的造型,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