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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而出,鲜艳的色彩在瞳孔放大。他的世界空白了。副官回头,隐藏在暗处的杀手被打中眉心,当场身亡,他想到某种可能,寒意从脚心扩散,手一松,枪掉地上,他煞白着脸咚一声跪下去。那名对沈默开枪的老士兵是林建白手下最得力的爱将,一生都在保护他的将军。那一刻,他看到将军有危,来不及多想,本能的打出一枪。混沌的大脑清晰之后,他拿着枪的手不停发抖,也跟着跪下去。烽火没有因为青年的血停止,枪击声迅疾,手榴弹炸出的浓烟渗透进空气,堵在目击这一幕的所有士兵心口。沈默在倒下去的那刻落入熟悉的宽厚胸膛,他勾起溢出血液的唇角,“你的士兵还真是死忠。”“快,军医在哪?快啊----”硝烟弥漫的北站外,沉稳从容的将军慌乱无错的大喊。副官跌跌撞撞的跑开。“我说过...我...我能帮你。”沈默喘息着,脸色苍白如纸,额前冷汗渗出,他费力的挤出笑容。手抹着青年嘴边不断冒出的血水,怀中人的温度在一点点降低,林建白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恐惧。“把...把头低下来一点..”林建白僵硬的低头,一滴温热的泪水从赤红的眼睛里泛出,顺着眼角滴落,啪的打在沈默那颗朱砂痣上面。“....活着....等我..”失去温度的唇贴着林建白的耳朵,沈默缓缓伸出手去摸他的脸,想要更深的记住这个男人。手无力的垂下去,半空中被轻微颤抖的大手握住,发抖的嘴唇轻吻着手心。“欠你的....我爱你...”最后一次呼吸着男人身上的气息,沈默虚弱的闭上了双眼,再也没能睁开。等副官抓着一个士兵赶来时,他只看到血泊中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铁血冷情的将军紧紧的抱着沉睡过去的青年,哭的像个孩子,悲伤无助。====================================作者有话要说: ------再见,我的将军。上面那句是我的真心话,艾玛,写文到现在,最爱的小攻就是将军,没有之一。让窝们一起期待将军跟小默的再次重逢~!期待他们的美好将来~!!!总共十一卷,前两卷只是草稿,可以去掉,而且里面出现的人也不是小攻之一。再次强调一点,并不是每卷里面提枪的都是小攻。只有真正爱上小默的才是小攻之一,例如将军。皮了个埃斯:怕有人看不懂,这里解释一下,沈默那一枪是要给暗中对将军开枪的杀手,但是忠心的士兵以为他想杀将军,冲动之下,子弹就出去了。再皮了个埃斯:如果没有沈默的一击神枪,将军必死在那名杀手枪下。再再皮了个埃斯:容四知道林建白会死在北站,他打算做好事,让沈默赶过去,两人一起死在那里。因为他自己目前经历的是爱人死了,他活着,太痛苦。啊哈哈哈,每卷都不会有番外,乃们猜是为什么【因为某作者懒成一坨...有人嫌进度慢,有人嫌进度快,噜啦啦,某作者只能按照自己的大纲写了【摊手,满足不了所有人☆、卷四沈默看着面前的戈壁荒漠,已经没了最初的震惊,他淡定的环顾陌生的地方。一眼望不到边的黄沙,残阳如血,孤寂荒凉。“嗷---”一声狼啸冲入耳膜,沈默神色一紧,他僵着脖子侧头,对上一双充满审视和锋利的蓝色眼睛。“叮,恭喜沈先生正式开启,任务,在乌力罕.巴图的大婚之夜取代公主,与他行夫妻之事,协助物品,菊花灵三颗,顶级蒙汗药一包,多柯勒草原地图一张,随想随到。”“把这副身体的具体情况告诉我。”在脑中冷静询问,沈默不敢动,仍由着面前的银狼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着。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所有的狼围着沈默呼啸,声音之大,刺激的耳膜发疼,他抬手把身上脏乱的古怪衣服整理了一下,试图直立行走。没有人教少年像人一样走路吃饭,活了十五年,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狼,四肢在地上爬着走动。老狼王伏在地上安静下来,余下的上百头狼像是接到狼王的命令,在沈默周围跑了几圈就转头分散跑开。天边不知何时有一轮明月,皎洁的月光洒在无垠的细沙上,覆盖了一层清冷的银色,有风徐徐而来,卷起的风沙宛如一缕轻纱飘舞。沈默趴在狼王身上,双手轻拂着它两边的银色鬓毛,这副身体极为虚弱,不知道能撑多久。晚上的时候他忍着恶心喝了几口野狼叼上来的沙狐血,又咬住一块血淋淋的rou吞下去,剩下的都给狼王吃了。在沙漠里,活着最重要。六天后,一个少年出现在巴伦部落外围的多柯勒草原,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头年老的银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