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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情绪都控制不好的催眠师,哈,真是我听到过最好笑的笑话。”公爵合上手里的平板,把它往桌上一放,满眼不耐烦。“回禀公爵大人,可以开始了。”他的话显然激怒了安蒂。身为帝国最顶尖的心理专家之一,她从未被人在专业领域里这么评价。她似乎已经忘了自己的处境,当下满心想的就是要把这次工作做好,证明她不是一个拙劣的催眠师。黎清转过身去,手指按在旁边柜子的锁上。指纹识别通过,他按照编号在里面找药。待他把好几个透明或棕色的小瓶子从上百个方方正正的格子里挑出来,转头一看公爵已经睡着了。厉害了我的催眠师jiejie。他开始想,伊洛伊斯和她比起来谁更胜一筹,结论是安蒂专业水平更高,但伊洛伊斯长得好看,比较容易让人放下心防。哦,这个看脸的世界!黎清吐槽完毕,找个小板凳坐下看着,苦于没有瓜吃,只能拿着平板看看书。催眠过程出乎意料地顺利,出于公爵自身想挖掘出那份记忆的强烈愿望,他对安蒂的所有暗示都放弃抵抗。很快,他的记忆就被带到十六岁,他搬出皇宫的时候,当时的愤怒、屈辱、痛苦连着一种逃出生天的喜悦再次席卷而来,涌上他的心头。“再往前一点,尽量回忆关于他的事情,别怕,你只是在看而已……”发现他的情绪有所抵抗,安蒂轻声细语地引导道。可怜的休斯顿女士表面镇定得如同面对寻常的病人,心里还在回想黎清给她的资料。皇帝身上的秘密、眼前这两个人造反的密谋、还有皇帝和公爵奇怪的关系,都把她吓得像一片风中颤抖的叶子。躲不掉的。公爵在心里叹了口气,他自我催眠这么多年,好像当初的事情从未发生过,到头来还得重新经历一遍。再往前的回忆完全就是揭他的伤疤,一层又一层,没完没了,就像被撕扯了又拼起来,好不容易伤口长好了,又被沿着原来的痕迹再撕一遍。不过他已经准备好了。正如黎清说的,存在的东西始终都在的。在他的意识中,记忆如同一片海洋,越往前海水越黑,水压越高,压得他喘不过气。他绑着一块石头,义无反顾地往下沉。十六岁,搬离皇宫的前一夜。他麻木地把脸埋在枕头里,已经没有泪水可流。埃尔维斯粗暴地抓着他的头发,发根传来的刺痛、心脏一阵阵的抽痛、后面撕裂般的钝痛交织在一起,如一张渔网将他越裹越紧。没关系,最后一次了。他安慰着自己。之后再也不会有了。十五岁,晚宴散会后。所有人都离开了,埃尔维斯把他拖进厕所里。他拒绝他的要求,强壮的男人便把还是一个少年的他往死里打,打得他双眼无神、一动不动地瘫倒在地上,毫无顾虑地侵犯他。埃尔维斯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他哭泣求饶的时候,压低了声音一遍遍地在他耳边叫他的全名。“克里斯托弗。”十三岁的时候,他喜欢一个女孩子。很喜欢,喜欢到想和她结婚的地步。安娜子爵的小女儿艾达。她拥有漂亮的棕色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丝绸一般的光泽;漂亮的绿眼睛像上等的宝石。克里斯的父母在两年前一场事故中过世了,无人陪伴,艾达就是他生命的光。少年时期,女孩子发育得早,艾达长得比他高一些。小克里斯站在她身边的时候,抬起头偷偷地看她的侧脸,被发现了就撇过头去,只有微红的耳朵暴露了少年害羞的心情。可爱极了。公爵终于回到了记忆中的那一天,那是他挣扎得最厉害的一次。埃尔维斯在挂牌“禁止进入”的花园里侵害他,被无意闯入的艾达看到了。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接着就开始大叫,疯狂地扭打撕咬,希望以此转移凶手的注意力。艾达快跑啊,趁着没被发现,快跑啊。埃尔维斯把他摔到地上,后脑磕到花台,背部也传来剧痛。模糊的视线里,他好像扯掉了什么。不过他没在意,因为艾达向他跑过来了,还一边大叫着让埃尔维斯放开他。后来,埃尔维斯似乎拿出了枪,再后来,他只知道艾达消失了,永远地消失了。他重新集中注意力——他走进自己的记忆不是为了沉浸在痛苦中,是为了解开谜题。他在扭打的过程中扯掉的……是埃尔维斯的手套。他看到了什么,他一定看到了什么。公爵咬咬牙,大不了再回忆一遍。“他好像找到了。”安蒂悄悄地对黎清说。黎清皱了皱眉头,放下手里的平板,走到公爵旁边。刺眼的白色灯光下,后者脸上两道泪痕格外醒目。过了一会儿,温德沙醒了。他猛地坐起身,大口喘着气,额头上布满冷汗,将漂亮的金发打湿成一缕一缕,脸上没有血色,眼里还带着一丝惊骇。他一把抓住黎清的手,急促地说道:“……横切伤疤。”之前的句子隐没在喉咙里,因为他声带干涩,几乎失声。黎清递过来一杯水,看着公爵喝下去,这才问道:“你刚刚想说什么?”公爵喘匀了气,答道:“是这样的,埃尔维斯右手手腕有一道巨大的横切伤疤,断肢重接的那种。”黎清陷入了沉思。他觉得他有必要再去把当初搜集的公爵府里下属的资料再翻一遍,重点为所有与生物生化相关的人员。戴维过来一次,把那位倒霉到家的催眠师女士带走软禁起来了。她知道了太多她不该知道的东西,或许等公爵成功篡权之后,能大发善心地把她放出来。离开之前,黎清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开口。“什么时候开始的?”“嗯?”公爵正忙着用毛巾擦头上的汗珠。“我是指……埃尔维斯对你——”“你猜出来了?”公爵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嗯,其实在研究所那时我就猜到了。”“十一岁。”克里斯十一岁的时候,埃尔维斯应该是二十三岁,而且他还是他的堂哥。黎清觉得有些绝望,对人性的绝望。他觉得这种渣滓不配为人,猪狗不如,真是猪狗不如——不,这么说都侮辱了畜牲——偏偏他们作为人在这世上存在着,而且还不少。他们光鲜亮丽地活着,这个是皇帝,没准那个是教授、老师、医生、银行家……他想起读博时,他的导师是个丁克,坚决不要孩子。他有些好奇,问其原因,导师问他:“我已经在这个世界遭过太多苦难,为什么要把一个生命带到这么肮脏的地方?”公爵拍拍他的肩膀,把他的思绪从以前拉了回来。“嗨,艾萨克,我没事的。”他笑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