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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2

    澍对他笑,唇角还有血渗出来,太勾人了。

金澍当然演过吻戏,金澍的吻戏演得也特别好,每次应枫看到女演员们被金澍亲吻,他都嫉妒死了好吗。这个时候,应枫竟突然想到金澍演过的一部戏,金澍在其中身受重伤口吐鲜血,却被剧中爱人嫌弃,不愿碰他。

当时应枫气死了,他是不愿看金澍亲别人,可竟然有角色可以嫌弃他?!

当时应枫就想,这要是他,无论怎么样,他都会扑上去亲!

眼下金澍嘴角也有血迹,不如当初的那个骇人,也仅有勾魂摄魄。

而且!这个血,是他应枫咬出来的啊!

太骄傲了好吗!

脑残粉一朝终翻身!

应枫话不多说,又将金澍拽下来,如金澍所愿。他甚至还想翻身将金澍压到身下,金澍却紧紧压着他,轻易动弹不得。

他只能啃咬金澍的嘴唇,舔咬他的舌头。

两人在深夜的地毯上亲了个昏天暗地。

他们俩等这一天等了八年。

可是他们谁也不知道他们都等了八年的事实。

但是谁还管那么多?

此时此刻,抱在一起,亲在一起的,就是他们彼此啊!

说实在的,应枫真的很想直接把金澍睡了。

再说句实话,金澍也真的很想睡应枫,想得一点也不比应枫少。

可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sex到底不如男女那般方便,金澍家真的一点准备也没有。金澍依依不舍地从应枫身上爬起来,呼吸不稳,应枫更不稳,瘫在地上直喘气。

光是这么亲了一通,应枫都觉得自己快死了。

“洗澡?”金澍问。

“嗯。”

“一起洗?”

“……好。”

金澍笑。

两人一起洗了澡,能干的都干了,不能干的,暂且也还没有干,就差那么一点儿。

应枫浑身发软,是被金澍直接从浴缸中抱出来的。金澍拿一条很大的浴巾将他裹住,裹得只剩一张脸。应老师此时已经清醒过来,也觉得刚刚的自己太狂放了……他又掀起一角浴巾,将自己的脸也遮住。

金澍又笑。

应枫躺平任笑。

金澍当然直接将应枫抱到自己的卧室,金贝贝的卧室有小孩特有的奶香味,应枫立即察觉不对。他赶紧又掀开浴巾,看金澍,金澍道:“你确定,你要这样躺到金贝贝的床上?”

应枫看了看自己视线内皮肤上可见的部分痕迹,认命地再度遮住自己的脸。

金澍笑出声,将他放到床上,扯开浴巾,应枫赶紧滚进床褥里。

金澍将浴巾送回浴室,又去倒了杯水,将外面的灯都关了,走进卧室,反手关上门。

应枫躺在床上,蒙得只剩一双眼睛,直直看他。

金澍走到床边,杯子递给他,温声道:“喝点水。”

“嗯……”应枫撑着坐起来,金澍却直接把杯子递到他嘴边,竟然是杯子也不要他自己拿!应枫作为资深脑残粉,这些年没少做梦,也常跟群里小伙伴一起讨论,哥哥如果谈恋爱会是什么样子的?

大家一致认为,哥哥谈恋爱的时候一定也会特别冷酷俊帅!

他们愿意为哥哥端茶倒水!他们也愿意伺候哥哥!

谁料……金澍谈恋爱了,竟然会是这样的……

应枫喝水,偷偷掀开眼皮看金澍,金澍一直在看着他,自然就对视了。

应枫离开杯子,小声道:“不喝了……”

金澍点头,就着杯沿也喝了几口水,将水杯放到桌上,关了大灯,打开落地灯,也坐上床。

床上只有一条被子,应枫将自己裹得很紧,分不出更多给金澍。

金澍拽了拽,他才松开一些,金澍也盖上被子,将灯调暗,顺势躺下。

两人之间隔着些许距离。

房间内忽然变得寂静,隔着一道门,金贝贝的胡桃夹子敲了五下。

他们竟然胡闹了两个小时。

他们干啥了啊?

应枫觉得他们啥也没干!

金澍应当也是想到了这点,说了句:“竟然已五点。”

“嗯……”应枫认同。

响起布料摩擦的声音,金澍往他靠了靠,应枫回头,可以清晰看到金澍的双眼。

从未想到真的可以有这样一天,哪怕亲成那样,在浴室里也慌乱过了,应枫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他看着金澍的双眼,不由问出口:“你是真的喜欢我吗?”

金澍没出声。

应枫感慨:“真的好像做梦啊。”他还问,“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啊?”

可是金澍还是没说话!

应枫有点慌了,不会压根不喜欢吧!也是啊!约炮横行的年代,亲一下算什么啊!他更慌。

他最慌的时候,金澍望着天花板,幽幽开口:“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

金澍回身看他,与他对视:“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

………………

这是当面表白吗?

应枫觉得自己的心跳仿佛立刻停止。

他木讷地看着金澍,金澍再往他靠近,问他:“你呢?”

“我,我——”应枫“我”了半天,“我”不出下句来。

“什么时候喜欢的我?”

“我,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一首歌的时间,我,我就喜欢你了。”应枫说得很忐忑,但他想,金澍反正不知道他们真正相遇的时间,应该听不明白,一首歌的时间也可以用来形容时间很短,还很浪漫呢!

实际金澍特别明白。

他十六岁的时候不懂喜欢,他要承认,应枫消失后,他才明白,除开每次在人群中对那个跟随自己男孩身影的捕捉,以及只会对那个男孩绽放的笑容,这一切叫作“喜欢”外。

第一次看到那个男孩子时,自己流连的眼神与之后的莫名跟随,就已是“喜欢”。

忽然落下的大雨里,应枫就那样及时出现,还刚刚好站在他的视野中。

那一瞬间,雨中及时而来的陌生男孩就已俘获他的喜欢。

应枫生日那天,他是要去赴约的。

尽管当时他还不知这叫喜欢,但是他拒绝不了应枫的任何话,他甚至还精心准备了生日礼物。

只可惜,阴差阳错,他终究晚了一步。

想到往事,金澍心中到底难过。

他本不必出道,一则的确是因为想要赚钱,而他当时年纪小,不想靠家里,他在国内没有任何认识的人,没有任何人脉,他连学历都没有,尽管他学得比任何人都多,这是他快速赚钱的唯一办法。另一则原因,也是想现在众人面前,他希望应枫能来找自己。

当时,他还在疯狂找着全国叫“应枫”的人,也还存有希望,以为自己能找到。

出道,也是多条路子。

找了一年,找遍了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