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淋漓盡致的快感
100 淋漓盡致的快感
對了,我曾註冊了一個拍賣網站的帳號,在頁面上貼上自己拍攝商品的照片。 你說用什麼拍?我記得好像是用canno的相機吧,當然現在那台相機理所當然的落入我家老姐手中。之所以沒有用手機拍的原因應該是像素(30dpi)過低,欸,先別急著吐槽,那隻手機不管什麼角度甚至連背光自拍都超好看的啦,真的。 或許是因為網拍(註:網路拍賣)經營成功的例子不在少數,所以啦,當時我也想過以此替代打工,不用出去在家裡蹲感覺很好。你知道我很懶惰。 你問我賣什麼? 就大暮先生的一些漫畫。當時很迷咢(牙之王),所以買了一兩本,是有成交過一筆生意,後來就沒什麼再管,因為等待的時間總是如此漫長。說到這裡,我很佩服敢「一元起標」的賣家耶,為什麼你知道這個商品一定有人肯為它競爭呢?是因為商品本身名氣嗎?還是賣家的忠實客戶呢?不然是什麼? 明明就很普通的東西,在多數人的競爭下變得很搶手;明明本質沒變,在得不到的人眼中變得彌加珍貴;明明是這樣,是什麼蒙蔽了雙眼咧? 好怪喔,不覺得嗎? 難道是阿虜(<美食獵人>主角)說的獨行熊(捕獲級數37)同性競爭原理嗎? 寶貝,妳確定葡萄真的甜嗎? * * * 沒多久,小丑的瘋狂響宴結束,就像螢幕投射出大大的「The End」,告訴你這部片結束了, 毫無疑問地 散場。 (妳就直接說垃圾車走了不就好了?) 說真的,我著實愛這樣狂亂的感覺,像這樣全心投入一件事情,將其餘瑣事拋到一旁,只顧著往前衝,享受彼此的笑容的用心的努力的互相幫助,享受當下淋漓盡致的快感,亦享受冷潮熱諷。 什麼考試報告作業討好老師親近系秘,通通管它去死。 曾經如此。 「老婆!」 又來了。